记者日前从山西省林业厅了解到:2011年山西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要确保完成三个不低于,即家庭承包率不低于70%,林权发证率不低于70%,林权纠纷调处率不低于70%。
山西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从2009年全面推开以来,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高度关注,省委书记袁纯清2010年12月15日对林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,要求“发扬成绩,继续推进,林产富民,绿化山西”,省长王君、副省长刘维佳也一直高度重视林改工作,经常深入基层调研,指导林改实践。截至到2010年底,全省8214万亩集体林地完成勘界确权5907万亩,产权明晰率71%,林权争议件数调处率为67.8%;全省均山到户面积4419万亩,均山到户率为74.8%。通过对195个乡(镇)372个行政村, 3700多户农户的走访调查,群众满意率为97%,全省及时下拨了中央林改工作经费8214万元、省级林改工作经费4339万元,市县乡村自筹经费9124万元,保证了林改工作的顺利开展。
目前,山西省还有2307万亩集体林地没有完成明晰产权的改革任务,为了确保三个不低于的顺利实现,山西省各级林业部门将继续强化“书记抓林改”、“首长负责制”的组织保障、加大协调力度,力争11个市115个县年内全部组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,人员、场所、设备、经费和工作机制全部到位;努力突破林权抵押贷款政策措施,争取商业银行放贷,加大财政贴息力度,有效降低金融风险和农民利息负担,真正使林权抵押贷款成为农民致富的金钥匙;在建立健全各项强林惠农政策的同时深入挖掘好的典型经验,总结宣传好的典型事实,扶持发展好的典型单位,全面实现林改目标。